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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11-02 |
各快递企业:
新修订的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开始施行后,企业在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与延续换证等程序时,需提交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书。这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落实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制度的重要举措。
由于办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工作需要一定办理周期,请各相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,提前准备,开展备案工作,确保在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与延续换证等程序时,能按要求一并提交备案证书。
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由公安部门办理,具体可参照“中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”(网址 http://www.djbh.net/ )进行查询,或向上海市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协会进行咨询。联系人:张云卿;电话:021-54651327,18616027988。